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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人社局关于将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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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人社局关于将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前公示

)人社监字【20220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现将以下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违法事实:经查,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员工林伟康、杨伟2021年4月-5月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2111日我局向该单位作出了(区)人社监罚字【202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该单位至今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也未有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预先告知情况:2022111日我局向该单位发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处理告知书》((区)人社监列告字【20223号),在规定时间内该单位未提出陈诉和申辩意见。

    处理决定事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和我局作出的(区)人社监罚字【202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情况,经商议,现对该单位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处理决定,有关事项如下:

1、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名称: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责任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吴文涓3621261******20226;注册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8号华润大厦B座1603室;列入事由: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区)人社监罚字【20225号)等。

2、列入“黑名单”日期与期限: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若该单位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时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3、列入“黑名单”公布:该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后,相关信息将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地方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西”网站、“信用赣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报刊媒体向社会公布,届时将会受到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限制。

权利救济:该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贡区人民政府或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本处理决定所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区)人社监罚字【20225号)如果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本机关将对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信息予以更正或移出。

附件: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情况表

赣州市章贡区人社局

2022年1月12日


赣州星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