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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提字〔2021〕7号-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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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余新席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人文、美丽、幸福章贡,我局严格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努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坚持执法培训常态化,认真制定、落实培训计划。2021610日开展了上半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了江西理工大学曾文忠教授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进行了培训;715-16日根据江西省住建厅的文件通知,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骨干参加了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骨干视频培训班培训;1013日,再次邀请了江西理工大学曾文忠教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进行了培训;日常注重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修正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章贡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不定期组织相关知识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促进执法人员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了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保障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印发了《章贡区城市管理局“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区城管字〔201932号)在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赣州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章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章贡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等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在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在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小组,明确法制审核范围、程序和要求,未经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一律不得作出执法决定。二是制定印发了《章贡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区城管字〔201927号),对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违法行为进行细化、量化,努力促进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推行住建部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实现执法队伍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硬性执法”向“柔性管理”转变、“执法者”向“服务者”转变。在工作中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做到沟通劝导态度明确、语速缓慢、语调平和,又做到违法事实确凿、应急处置到位、执法依据充分,按照“温馨提醒、沟通劝导、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工作原则,实现“依法行政、有效处置”,最大程度上实现避免对抗和管理成效的统一。二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管。严格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告知在先,严控事实、证据、时限、程序、法律适用和裁量“六大要素”,实现案件立案、审批、处罚、结案各个环节程序合法、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和廉洁纪律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验、注销;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形式,对城管队员队容风纪、仪容着装、办公秩序、制度执行、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考核。四是通过印发《关于赋予镇街首批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后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执法意见》(2021125日)、《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法律文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2021727日)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四、加强临聘人员管理。一是2018年章贡区出台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管临聘人员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府办字〔201888号)文件,明确了城管协管员的配额、招聘等相关事项。在人员配额上,根据辖区面积、村(社区)数量、人口数量及辖区管理实际情况,确定了各镇(街道)、章贡高新区及区城管局配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配额数量;在招聘上,各镇(街道)、章贡高新区根据辖区的配额数、已招聘人数、空缺数情况,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含招聘条件等内容),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等流程,招聘城管协管员。2020年以来,我区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各镇(街道)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下沉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并由各镇(街道)直接领导、管理使用。二是城管协管员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工作,包括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的管理,我局执法大队制定了《关于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同时通过思政教育、学习培训、以案为鉴、谈心谈话、督查通报等方式,提高城管协管员的能力素养,让能作为、善作为,成为每一位城管协管员的自觉追求,真正做到规范队容风纪、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请销假规定、依法文明执勤、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杜绝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与管理对象产生言语和肢体冲突等破坏城管队伍形象的现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服务水平。

五、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保障力度。一是我局积极建立公安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努力推动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勤执法巡查、联合执法保障、联动执法惩戒等工作。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由属地镇(街道)牵头协调城管、公安、教体、市监、文广、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无证照经营、违法建设、城市“牛皮癣”、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涉黄涉赌等城市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执法保障,有效净化城市治安环境。二是2018年我局开发了“城管民声通道”微信小程序和“章贡城市管家”派单APP,市民可以通过“城管民声通道”进行监督投诉,再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通过“章贡城市管家”派单APP进行派发处理。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动员更多的团体、组织和市民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201611月,我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进驻区综治中心合署办公,依托综治中心的监控平台,结合“雪亮工程”四期建设,在赣江、解放、东外、南外、水南、章江街道的主次干道、河道桥梁等重点区域安装500余个视频监控及104个智能录播远程规劝设备。除综治中心自建2197个视频监控外,整合接入水利、渔政、市场监督、林业、医疗卫生、宾馆、超市、公厕等各行各业视频监控2526个,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天网、全球眼监控体系各行业全覆盖。进驻至今通过视频监控采集14765件问题,并及时呼叫各执法人员及时处置。“雪亮工程”四期建设的实时视频电子围栏,通过高清摄像机监控范围,虚拟设定监管区域,即在红线范围内出现的出店经营、流动摊点、二轮车乱停乱放等现象,系统会自动报警通知。指挥中心还通过智能录播远程规劝设备,对城市管理问题、治安、防疫工作和市民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智能远程语音规劝,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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