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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2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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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绍发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章贡区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核心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持续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赴深圳、广州等地考察、交流、招商,赴深圳市福田区对接交流。全面对标惠州市惠城区,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加快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印发《关于打造赣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核心区实施意见》,并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对接通道、产业协作、对外开放、民生衔接及营商环境接轨等5大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南下”对接机制,不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面交流合作。强化省、市、区联动机制,加快协调推进重点融湾事项。强化工作调度机制,统筹推进融湾工作。完善工作考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成效亮点

()融湾基础更牢固。现代化铁路、水路、陆路及信息高速公路网等对接通道日渐紧密、完善。赣深高铁缩短融湾里程,交流频次成倍增加。长赣铁路(赣州段)、赣粤运河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G323国道改线、提升工程有序实施。开通5G基站累计1903个,建成全省首个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二级节点,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产业协作生动力。强化医药健康、数字经济等产业合作平台建设,2021赣州医药健康产业园营收过20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212.5亿元,江西信息安全产业园顺利开园。连续多年获评全省开放型经济综合先进单位。2021年以来,签约粤港澳大湾区项目35个,总投资213.61亿元。主动承接金融资源辐射,引进平安证券等大湾区金融机构,赣州苏区振兴并购基金园累计入驻企业944。大湾区企业(资本)投资兴建的万象城、达芬奇城市中心、九铭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及沃尔顿系列酒店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方特东方欲晓乐园引爆旅游市场,其二期项目已开工建设。

(三)民生衔接结硕果。赣南老区首个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粤赣合作共建的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入选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其沙河新院顺利开工,先后八批共79名博士专家入驻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总院。大湾区生态康养后花园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打造峰山片区森林康养基地。

(四)对标湾区优环境。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八。全面对标大湾区,为企业量身定制全产业链审批服务方案,实现线上“掌上可办”、线下“园区办”,为威高、汇进等企业完成了项目备案、用地许可等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办理。目前,提供“跨省通办”服务涉及10部门57个事项,其中43个可在线办理。

()科创合作敢突破。青峰药业与暨南大学、澳门大学、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等合作项目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探索建设“科创飞地”取得突破,开普云在南山区与清华大学研究院合作设立科技研发飞地。

三、下一步打算

(一)思想解放勇争先对标大湾区创新理念,逐步跨越思想观念上的巨大差距,以思想大解放引领事业大发展,不断激发出新的发展动力,力促章贡在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站前列。

(二)深化改革破障碍。大力实施深化改革开放行动,着力破除影响对接融入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按照“大湾区能做的,我们也要能做到”的要求,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全产业一链办”改革,探索推进“拿地即可开工”,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

(三)产业协作促发展。加快衔接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和市场规则体系,推动产业对接、平台共享、园区共建。加大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力度,在深圳举行“粤企入赣”系列招商活动,通过举办招商会、推介会、签约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章贡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强化人才战略支撑。探索与深圳共建粤赣新材料产业园,引入更多高端科创资源,助力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争取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核心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29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钟祥丽 8199217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020

提案人

李绍发

   

关于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议

区发改委

委员填写

办理提案方式(√)

电话联系(    )面谈协商(    

座谈调研(     )文来文往(    

对办理提案态度的评价(√)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提案办理结果的评价(√)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委员签名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主办单位随答复件邮寄给委员(委员联名提案只送第一提案;界别、小组或专委会、联络组提案由召集人或负责人填写)。

2.请委员在填写“办理提案方式”一栏,若电话联系,请在随后空格内划“√”,以此类推;对办理满意与否,请您在认可的种类后空格内划“√”。

3.委员收到此表后,请尽快填好并及时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各一份。

4.此表仅面向政协委员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