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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10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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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彭荣安委员:

您好!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控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和电梯的建议收悉,我们十分重视,我中心是分办单位,第一时间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和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提案内容

随着小区电动二轮车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出现较多问题:很多小区没有电动车统一停放及充电的场所;电动车产品质量及使用年限易出问题;停放场所不具备充电条件,进楼道或在家充电无法保证定时通风等条件;容易堵塞消防通道,引起火灾。

特提出建议:用信息化手段在电梯、楼道口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只要电动车进入就会自动报警,能立马通知社区、网格员或物业前去制止。同时小区地面还要明确划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和禁停线,设置温馨提示牌,进一步规范地面停车。新增充电桩,将非机动车进楼道和飞线充电现象从源头解决。在日常生活中,建议物业公司多利用小区业主群和宣传栏进行电动车入户楼道充电的危害宣传。可以联合社区网格员或片区民警进行宣传教育,定期联系消防部门进小区演示宣传。

    二、关于“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车停车位新增及管理”

我中心积极指导科学增设充电位,并督促小区做好充电桩日常维护管理。一是积极推动无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推行多种小区管理模式,目前已对227个小区实施有序管理,符合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由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组织科学论证、并征求增划停车充电位区域业主意见。二是规范物业小区日常工作,指导属地镇街、社区(业委会)及物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科学决策增设小区充电桩位置,明确划分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禁停线,设置温馨提示牌,规范地面停车;并要求物业加强与充电桩设备服务商沟通,常态化开展充电桩的维护管理,发现电线老化、脱落、部分不能使用的及时更换,对破损故障的充电桩及时维修。同时通过《章贡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会同镇(街)加强对物业小区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力度,规范小区电动车有序停放管理。

已有物业管理服务小区,我中心将积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电动车乱停放危害宣传工作。对电动车入户、楼道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全区物业小区利用小区业主群、宣传栏、出入口等处开展广泛宣传,并联合社区网格员、消防部门、片区民警进小区宣传演示,对于劝导制止效果不佳的业户,联系执法部门整治处理。

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棚破损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对于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且有申报意愿的小区,我中心将予以指导。

    三、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电梯、楼道口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只要电动车进入就会自动报警,能立马通知社区、网格员或物业前去制止”

在电梯、楼道口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属于新增智慧安防设施范畴,我中心将指导属地镇街、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及物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科学论证决策物业小区加装智慧安防设施事宜,多渠道筹措新建项目资金。对于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可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智慧安防设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赣市建字【202122号)规定要求申报使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严控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和电梯防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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