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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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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玉良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您提“给社区居委会工作减负”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章贡区推进社区减负提升服务效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组字〔201932号),制定出台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对准入事项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减轻了社区负担;二是印发关于规范基层证明事项的通知》(区行管字〔201919号),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并认真开展清理。2019年以来,取消证明49项,暂时保留证明45项,认定无效证明148项。

二、关于您提出“为社区居委会干部创造发展空间”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社区干部待遇问题,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11级”薪酬模式,20235月为171位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调整了薪级,为13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增晋1级薪级,社区干部报酬在2017年基础上翻了一番。今年还将按照省市要求,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基本报酬提高至不低于4500/月、副职不低于4000/月、一般工作人员不低于3500/月,不断提升社区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近些年我区认真落实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选拔街道(镇)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加大了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街道(镇)党(工)委事业编制人员力度,2019年我区有1名社区书记考录副科级公务员,5名社区书记招考进事业编制;2020年我区有1名社区书记考录副科级公务员,4名社区书记招考进事业编制,拓宽社区工作者晋升发展空间,极大地调动了全区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据悉,今年会从优秀社区书记、主任选拔事业编、公务员,具体时间待省市通知。

616日,《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区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审议稿)已通过区委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台优秀社区工作者可轮岗交流、社区工作者优秀比例提高至30%、任期长、表现优秀的可考核解决为事业编待遇等好政策,我局正在配合组织部、财政局抓好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激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今年,赣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了专门培训,712-14日,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对234社区“两委”干部进行集体轮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能力

三、关于您提出“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社区工作”的建议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以基层党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为抓手,调动各方力量(如共建单位、辖区单位、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志愿者、“三小组长”、群众等)参与基层治理,实施基层民主协商、“1+3+N”自治共管机制,形成服务群众合力。目前我们正在实施银发人才参与民政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社区服务,实现“老有所为”目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注入更多社会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社区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