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章贡区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提出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区水利局 |
“打好碧水保卫战”,根据《关于印发章贡区水东镇桃源溪污水问题整改等五个方案的通知》,需要区城管局协调推进,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区城管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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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文明办 |
“深化文明城市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区卫健委。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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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
章贡区无新造高产油茶林任务,无新建设林下经济森林药材计划。建议删除“新造高产油茶林**万亩,建设林下经济森林药材**万亩。”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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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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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农业农村局 |
新增标准化生态果园1个以上。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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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水保局 |
章贡区无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建议删除“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平方公里。”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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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区审计局、区科技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