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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章贡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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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国家及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成本监审,拟定了章贡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现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111月3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gqfgw@126.com,联系电话:8199259

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9

章贡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对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赣水农水字〔20215号)文件精神,拟定我农业用水价格方案。

一、农业用水定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业用水价格核定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1418;

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定价目录〉通知》(赣发改价调〔2018310号):“农业供水价格制定授权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二、农业用水定价原则

一)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证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二)坚持因地制宜。将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与情相结合,考虑灌区类型、水资源禀赋,种植结构,财力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水价,原则上小型灌区实行一县一价。我区无大中型灌区,实行一区一价。

、农业水价成本调查测算

(一)基本情况

有效灌溉面积为6.54万亩。全区无大中型灌区,按镇域分为4个小型灌区,按行政村分为36处灌片。

二)测算原则及方法

测算原则:本次水价测算按照补偿农业供水生产成本维修养护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

测算方法:从我区灌区中选取典型灌片进行测算,采用灌片面积加权法确定灌溉农业供水水价,最后按一一价的原则,通过加权平均测算出全灌区农业供水运行成本水价。

三)测算结果

章贡区自流灌区农业供水测算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29.97/亩,其中,水源及骨干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18.08/亩,田间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11.89/亩。

章贡区提水灌区农业供水测算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138.31/亩。

全区灌区以自流灌区为主,提水灌区面积仅为460亩,通过加权平均测算出全区灌区农业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30.73/亩。

四、农业用水成本水价

农业水价涉及到用水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水管理组织能否维持再生产和持续发展。农业水价的确定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是农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结合我农业供水成本和财政实际,确定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水价为30/亩,其中,水源工程及骨干工程成本水价为18/亩,田间工程成本水价为12/亩。

五、农业用水水费计收结算方式

区供销联社组建专业化、物业化水利服务队伍承担辖区内水源工程、骨干工程的运行维养,财政局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筹解决运行维养经费;

田间工程由受益村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用自管”,收取田间工程成本水价的50%,即6/亩,由受益村组负责水费征收,财政局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中提取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按50%筹集精准补贴资金。

六、农业用水价格其它相关事宜

农业水费价格由发改委监审,政府定价。水费主要用于水源工程、骨干工程、田间工程的维修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硬件设施购置等,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监察、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