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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章贡区第十八保育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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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社字〔20217

关于章贡区第十八保育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赣州市章贡区第十五保育院: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章贡区第十八保育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103-360702-04-01-664081)项目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建设内容。

二、建设地点位于章江新区沙洲坝路与九曲河路K3地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638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5922平方米,新增幼儿园席位450。主要建设内容室内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67万元,设备费用343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17             

送:区教局,区财政局。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317日印发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章贡区第十八保育院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的重要材料设备与工程相关的安装工程已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等依法依规需要招标的事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新法制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3.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我委重新申办有关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