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区国投字〔2021〕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关于原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内容的批复》(区发改环资字〔2021〕2号)、《关于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质量,同意实施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020-360702-77-01-043934),并原则同意《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七里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8亩。
四、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对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治理,场地内土壤中需要修复的污染物为砷、钴及苯并[a]芘,最大深度约15.00米,场地开挖施工总土方量约为22.20万立方米,其中包括非污染土壤约4.49万立方米,污染土壤约17.72万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按7409.94万元控制,包括工程费用6398.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5.84万元、预备费用294.73万元,建设期利息170.52万元等。具体数额待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核定。
七、政府投资方式为直接投资方式方式。所需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券、争取上级资金、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八、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
(三)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九、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原(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深度治理修复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核准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409.9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券、争取上级资金、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的重要材料、设备与工程相关的安装工程已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等依法依规需要招标的事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新法制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3.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我委重新申办有关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