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此表按规定存放于单位或上级档案室,此表复印件上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共3张。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仅核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仅核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见附件2)一式两份(a.填表日期和本人签名日期填写补办当天日期;b.本人简历从高中写到至今;c.申请表用A3纸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并贴好照片,不收手写表格;e.本人签名栏必须手写。)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共4张。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2.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