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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产业链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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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重塑“江西制造”辉煌,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目标,以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锻造长板和补齐短板、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建设产业链、融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构建竞争力更强、附加值更高、安全性更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产业上规模。产业规模效应和综合实力明显提高,重点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形成万亿级、五千亿级、千亿级产业梯次发展格局。

——企业上能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力争营业收入五千亿级企业实现突破,千亿级企业达到4-5户、百亿级企业达到40户左右。

——创新有突破。培育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江西标准,重点产业链主导产品和主流技术总体达到国内先进,部分领域比肩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安全有保障。基本建立关键仪器设备、核心零部件、关键原材料、关键工控系统等多元化可供体系,产业本地协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

——链条更完善。重点产业链微循环基本形成,基本建立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相关配套到营销服务的垂直化产业链闭环,在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生态更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内部融合度和外部吸附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与供应链、创新链、金融链、政策链融合发展、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

三、重点任务

()开展重点产业链分类培育行动。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链,瞄准先进发展方向提升能级水平,力争在全国制造业格局中占居前沿位置。加快钢铁、石化、建材、食品、纺织服装、家具等传统产业链转型升级步伐,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产品更新和品牌塑造,使相关产业在全国地位明显提升。紧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抢抓数字经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柔性电子、微纳光学、生物技术等产业发展机遇,培育潜力产业链。聚焦重点产业链细分优势领域,优先扶持发展20条左右有优势、有成长性的细分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创新发展协同行动。推进一产一校、一产一院建设,一个重点产业链对接一所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组建一个产业研究院。实施重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30家以上“中字头”创新平台和高端研发机构,实现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全覆盖。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每年遴选10个左右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开展攻关。实施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产业骨干工程。开展产业链技术对接,每年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推广应用创新成果各1000项以上。实施新产品试制计划,每年研发试制新产品300项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基础能力升级行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应用牵引,组织实施50个以上强基项目,提高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的产品性能和制备水平。实施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计划,,省级层面每年组织10场以上对接合作活动,引导企业围绕满足产业链发展需求组织产品开发和生产交付,提升产业链本地化配套水平。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每年评选发布““赣’出精品”,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力争在铜、稀土、钨、有机硅、家具等优势行业形成一批“江西制造”的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发展主体培育行动。建立“小升规”扶持、“专精特新”培育、专业化“小巨人”孵化等分类培育机制,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50家以上,打造一批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分年度滚动优选100家左右企业建立领航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培育一批领航企业。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库,每条产业链重点培育3-5家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依托产业链链主企业,分类组建一批产业链企业共同体。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抱团发展,每条产业链组建1个产业联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生产方式转变行动。深入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制定重点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路线图,运用数字技术进行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每年推广应用3000台(套)以上智能制造装备、培育30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共享制造、柔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到2023年新培育50个左右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力争打造6个国家级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全面开放合作行动。“三请三回”“三企入赣”为主线,深入实施招大引强“三百工程”,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世界赣商大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等重大经贸合作活动,积极开展填空式、补位式、链条式招商,每年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其中重点产业链每年引进1个以上“5020”项目。实施为期三年的工业项目大会战,每年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统筹实施3000个亿元以上补链延链强链项目。面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化赣浙、赣湘、赣粤等省际合作,在产业链各重点环节形成细化分工与优势互补。加强产业转移对接合作,探索共建工业园区,鼓励发展“飞地园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设立海外原材料保供基地、海外仓,并购关键技术、布局营销网络,进入国际产业分工关键环节。(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生态体系优化行动。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计划,每条产业链重点培育3-5个产业集群,推动构建业务关联市场融合、经营协作的产业链生态。推行“开发区+主题产业园”管委会十平台公司”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南昌航空科创城、赣州稀金科创城、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上饶大数据科创城、鹰潭智慧科创城、南昌VR科创城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探索形成集研发制造、测试认证、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于一体的发展模式,畅通产业链微循环。实施产业链专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统一布局建设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可靠性验证、计量测量、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人力资源、商贸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每条重点产业链每年培育2个以上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产业链安全发展护链行动。开展产业链竞争力调查,全面梳理排查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风险,制定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并动态更新。探索建立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管控水平。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多元保供计划,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关键原材料、技术、产品、装备和服务建立采购、储备和替代机制,拓展形成1+N”供应渠道。(省工业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实施。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会同统计部门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和动态通报。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分头负责组织推进相应产业链供应链提升行动,未列入省重点的其他制造业产业链,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实施。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对产业链发展工作的支持。各市、县(区)根据全省产业链布局和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省工业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协同联动。健全产业链链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产业链链长、产业联盟“盟长”、金融服务团团长、高校校长、企业链主作用,形成链长牵总、“盟长”搭台、团长服务、校长支撑、链主带动的“四长一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产销对接、技术对接人才对接、产融对接“四个对接”长效机制,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每年分产业链、分领域组织一批对接帮扶活动。建立政企互动对接通道,实行机关干部帮扶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选派机关干部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健全产业链问题收集办理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切实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监管局和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对产业链发展资金支持力度,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更多投向产业链重点项目。实施金融保链强链行动,构建与产业链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完善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政策措施,提高重点领域基础研究投入占比。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制度,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推动创新成果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类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项目以及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和公益性项目依法依规选用省产工业品,引导将省产工业品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支持优质工业品参加“工业品下乡”“工业品上线”和各类展销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新一轮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完善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探索“免罚清单”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惠企通”改革,依托“赣服通”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完善惠企政策兑现办事指南和更新机制,确保惠企政策全覆盖。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工作,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梳理企业年检年报事项,推进年检改年报,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办和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