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科技创新中心:
接区人社字〔2023〕35号文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金可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免去其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
汪海萍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2023年9月19日
各股室、科技创新中心:
接区人社字〔2023〕35号文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金可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免去其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
汪海萍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