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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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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决策部署,推动企业降成本、提效率、优环境,发挥政府重大工业项目投资专项建设资金的助推牵引效应,加快推进我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企业按照《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章贡区经信委科技与投资科。

联系人:胡晅,联系方式:0797-8199150,QQ:18471039,

邮箱:zgqgxjtzk@163.com。

附件:

1、《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章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章贡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15日

附件1:

章贡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决策部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首位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专项资金规模及扶持方向

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的首位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两大首位产业项目建设。采取政府提供无息借款、代建厂房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在章贡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的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

2.项目业主单位已在章贡区投资设立生产性企业,且企业产值、利税年增长均达到20%以上;

3.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技改项目);

4.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立项、环评、设计、图审等前期工作,满足开工建设所需条件。

三、专项资金使用方式

1.资金额度。每个申报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30%-50%给予支持,具体金额由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2.合同约定。由区政府平台公司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对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投产时间、资金拨付进度等事项做出约定。

3.资金监管。区政府平台公司与项目业主单位建立专项资金共管账户,对资金共同监管使用。

企业自建:由区政府平台公司借款(无息)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自行选择施工单位,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

政府代建:由项目业主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政府平台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施工方进行项目建设。

4.项目建设监理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选择。

四、专项资金返还方式

专项资金使用三年内免息,自首期借款实际出借之日起计算,项目业主单位三年后一次性还本。如三年合同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专项资金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1.使用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按期完成建设并达产达标;

2.企业生产经营性指标达到事先约定;

满足条件的企业向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延长借款期限2年,延长期按政府平台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息,到期后需一次性还本付息。

若未能一次性还本,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对未还本金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进行计息,且企业所获政府奖励资金转为还本付息,直至本息全部还清。

五、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向区经信委申报;区经信委会同区财政局、章贡经开区管委会、区建投公司初审后报区政府审定;政府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目标项目进行扶持;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将资金按项目进度划给项目共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