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鼓励企业做强做优、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推进工业倍增升级,根据《关于印发<章贡区加快推进工业倍增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区府办字〔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章贡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章贡区办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依法统计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统计库。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近三年内无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相关信用信息为依据,并征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的意见)。
(四)申报项目已竣工投产(以统计提供、环评验收和安评验收等其一认定),竣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区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且不得同时申报区级及以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三、兑付标准
对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经验收后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设备发票不含税金额),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节能评估和审查批复。
(二)专项审计报告(有落款章和骑缝章)。
(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四)征信报告。
(五)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见附件3)。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七)章贡区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八)章贡区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上诉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PDF电子版一份。专项审计报告不能使用复印件,需会计师事务所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与投资股,联系人:胡晅8199150,邮箱:zgqgxjtzk@163.com。
2.《章贡区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申报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