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民政部门干部职工的健康质量为目的,以依法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管力度为手段,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降低吸烟造成的公共危害,进一步改善卫生质量,提升文明程度,树立我局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保健水平。我局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
(二)积极开展对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禁烟宣传工作。
(三)设立禁烟监督人员,及时劝阻吸烟行为。
(四)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四、主要任务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公共场所内要全面开展控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开展禁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烟草带来的危害,提高健康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提高对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认识,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全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利用板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及时报道禁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督导检查,掌握本单位禁烟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大禁烟执法力度,对行动迟缓、不落实禁烟规定的科室予以罚款处罚。要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结果。对措施得力、工作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