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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火化费补助,死亡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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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章贡区城乡居民遗体火化费补助实施办法(区府办发[2010]5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农民

办理条件
  1、章贡区户籍;
  2、遗体火化; 
  3、骨灰进入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申办材料
  1.亡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下同); 
  2.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火化费发票原件(含办理领取社保金凭证、办理领取丧葬抚恤金凭证); 
  3.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或亡故人员所在村委会出具的骨灰安葬证明; 
  4.亡故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没有大操大办丧事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证明。


办理程序
  1、亡故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章贡区遗体火化费补助审批表》;
  2、镇(街道)民政所(社会事务科)对亡故人员家属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于每季度末的21日前汇总报区民政局审批。
  3、区民政局审批后,由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镇(街道)民政帐户后发放。


办理时限
按季审批,审批后20天内下拨资金发放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社会事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一栋二楼 
邮    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199059

监督电话
0797-819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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