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司法局>政策文件

章贡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访问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全方面。(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强化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短板、补齐弱项、精准施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本地本部门落实落细,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认真制定五年规划。对标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认真研究谋划制定《赣州市章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今后五年我区法治政府的任务表、路线图,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

4.深化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做好全区示范地区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5.强化督察考核。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常态化推进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6.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赣服通”4.0版,完善提升“赣政通”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建设“无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加快完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整合,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全面推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政府行政权力,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全区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组织做好事项认领等相关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7.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推进赣江流域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入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全面落实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堵住乱发文、滥发文、出台违法文件的漏洞,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坚持共建共享共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1.推进依法防控常态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使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2.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换发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联合抽查、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3.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培训,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政府

14.自觉接受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力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管理体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6.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依托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章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7.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8.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中央、省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19.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0.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1.加强法治宣传。制定出台章贡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精准滴灌式”普法,增强普法效果。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提升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