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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治章贡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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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法治章贡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美丽幸福章贡,争当赣州振兴发展先行区、示范区、核心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出台《章贡区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健全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加快商事管理便利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社会发展。强化自然资源保护,适时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效率。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服务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接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享行政执法信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效率。(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编办、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畅通非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落户通道。深化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改革,实现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共同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民警分类管理制度。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社会联动体系。开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办案权力清单,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厘清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法官业绩评价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深化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环保局章贡分局) 
  三、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科技应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推进社会治安特殊人群“心防”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制定信用章贡建设工作意见,加快信用评级市场管理改革。依托已完成建设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完成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推广远程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系统,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精准法律扶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进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经信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维稳办、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团区委、区房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法院)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法治章贡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科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其他行政机关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律知识培训。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考核、正科级干部考法、行政执法人员考法上岗、网上考法一票否决等四项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探索建立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义务授课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学校法治课师资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继续实施“法治教育基地全民学习计划”。落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意见》,广播电视、报纸、公交电视、户外广告等媒介要积极承担义务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创普法品牌,树执(司)法形象”系列活动。深化法治文化精品工程,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推进法治创建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国资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普治办、区民政局、 各普法责任单位) 
  五、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章贡建设的领导,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坚持纪在法前,严格执行《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赣办字〔2015〕44号)、《法治赣州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赣市办字〔2015〕62号),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对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