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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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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普法办的部署要求,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主题,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路径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手段载体、体制机制,焕发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生机活力,为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潮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 
  平正义价值的法律服务需求,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抓好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普法对象  
  3.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着眼提高全市公民法治素养,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精准普法。  
  4.持续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赣州建设取得的新成就,讲好“赣州法治故事”、唱响“赣州法治声音”,奋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红色样板”。  
  5.突出新修改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宪法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 
  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6.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抓好新修党章学习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突出新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18年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党章两条例”,即《宪法》《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力求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8.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年终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9.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广《江西省2018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等系列法治读物,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  
  10.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落实 
  《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集中培训。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现有“一县一基地”的基础上整改提高、晋位升级,争创省级示范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普法大课堂”制度,确保所有课外法治辅导员遴选到位,普法大课  活动经常性开展。继续组织实施“法治教育基地全民学法计划”,有序组织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赴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三、坚持创新引领,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载体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推进法治文化“十个一批”,健全机制、考核、经费“三个保障”,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宣传长廊和法律图书角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设一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法治文化公园。抓住司法部对口支援石城县的契机,建设石城县法治文化公园,并将其打造成“司法部法治文化建设基层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最美景观、最佳基地、最优活动、最好作品、最赞专栏”评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大学生说法大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推出一批普法栏目,投放一批普法宣传公益广告。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创新“法律六进”内容、形式 
  和载体,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特色鲜明的创评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形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红色样本”。  
  13.推进法德深度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促进社会诚信,推动健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14.启动“智慧普法”计划。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公益普法互联网媒体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完善和全面推广赣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通”,构建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赣州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  
  15.拓展全域普法范围。继续组织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继续向全市推广“学法送票游江西”系列活动,扩大活动参与度。  
  16.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普通“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各村(居)委会至少培育1至5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普通“法律明 
  白人”争取占农户总数20%以上。  
  17.参加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向省普法办推送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把它打造成展示法治成就、凝聚法治力量、弘扬法治精神的赣州名片。  
  四、健全普法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1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组织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统一编制全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开展执法单位“争当普法先锋,促进执法公正”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部门行业特色的普法工作亮点,推动形成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  
  19.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组织说理式执法文书和汇编发布。针对当前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身边案例释法理、解疑惑,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一次 
  “以案释法”说法大赛,扩大活动影响力。  
  20.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全面动员各地、各单位的力量共同抓好迎检,做到资料齐、亮点多、成效好。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普法先进典型经验,表彰一批“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1.完善立法和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的分值。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