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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申请入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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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

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申请入驻的通知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各造价咨询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委托中介审价机构评审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江西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流程,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符合条件的中介审价机构入驻江西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驻条件及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章贡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驻申请表。(原件扫描,加盖公章,附件1)

3、人员配备。是否按入驻申请表承诺配备了满足机构正常业务工作需要的注册一级造价师和二级造价师,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公路、水利等专业技术人员,并需提供从业人员聘用合同、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二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记录。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5、承诺近三年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6、设备设施。是否购置了相应数量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及相应专业的工作软件(如新标杆、广联达、纵横公路、思迈易投、青山水利等软件)。(提供软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扫描上传至入驻网址(后附)且装订成册交区财政局审核(报名表放在首页,其他资料依次排列)

二、申请入驻时间和地点

1、本次集中申请入驻时间:2021年12月 1 日至12月 10 日工作时间;今后每半年申请入驻一次。

2、申请入驻网址:http://tzps.jxf.gov.cn:8091/tzps/login.html

3、申请入驻资料递交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9号二楼基建股)

联系人:卓  凡  电话:0797-8195880

              剑  电话:0797-8195880

三、其他事项

1、对于报名时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的中介机构,发现后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予审核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

2、入驻后对接业务人员必须为《章贡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申请入驻申请表》中的人员,如发现人员不符,立即取消入驻资格。

3、审核通过名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业务系统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可按规定通过系统参与赣州章贡区政府投资评审项目委托业务。

4、所有纳入评审业务管理系统的中介审价机构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统一考核管理。

附件:1.章贡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申请入驻表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承诺函

3.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承诺函

                

                                  2021年1130

附件1

章贡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驻申请表        

机构名称

本地办公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本地评审技术人员(姓名)

专业

注册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公司此次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报名之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纪录。如存在虚假行为,自愿放弃本次报名,并且三年内不再次报名。参加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业务后,遵守章贡区财政局关于财政评审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提供评审服务,并对评审结果和时效负责。

特此承诺。

      

                                             (企业公章)

2

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承诺函

章贡区财政局:

我单位申请入驻章贡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社会信誉好,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无“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3

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承诺函

章贡区财政局

我单位申请入驻章贡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条件遵守注册单位所在地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在授权委托服务范围内履行项目中介服务,保证中介服务过程与成果的真实、准确、合法、规范,遵守廉政制度。

本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贡区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