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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举措规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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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教育系统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科学准确地制定定额和全年开支标准,进而科学地预测资金需求量,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稳步进行,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做到先预算,后支出。

二是规范收入管理。教育系统应依法规范收入管理。所有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收费票据,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得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确保颗粒归仓。

三是重视支出管理。教育系统必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人员经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幼儿园老师的聘任应符合两教一保标准,不得超额配备临聘人员。福利费必须在保障正常运转前提下开支使用。

四是统筹人员管理。为减轻财政负担,教育系统应严格病假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好教师力量,合理减少顶岗教师的聘用。幼儿园严格按照两教一保标准配备教师,不得超额聘用临聘人员。

五是完善校建及采购项目管理机制。教育系统应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统筹安排好上级及本级校建资金,将校建资金合理分配至各项目,确保校建及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需求,较好的完成项目绩效考核;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循“三重一大”程序,严禁未落实资金的项目支出;基建、采购等专项经费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基建项目资金按合同要求的进度拨付。

六是加强食堂管理。教育系统应完善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应单独开设食堂账户,推行网上缴费,收取的伙食费要及时存入食堂账户。同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定期公开食堂账务,不断规范食堂财务管理。

七是严格财务内审制度。教育系统将教育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定期对各教育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对支出较高的单位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财经法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明支出过高的原因,防止出现支出不合理的现象。(行政政法股 温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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