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章贡区2020年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财库〔2021〕12号)等有关要求,章贡区财政局于2021年11月26日批复了区级部门决算,并制定了《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区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日起20日内按照文件要求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待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完成后,将及时更新章贡区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