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章贡区小微信贷通实施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null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有盈利,企业信息透明度较高;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4、公司及其股东未涉及房地产、投融资行业;
5、在章贡区地税、章贡区国税交税,且2013年纳税在3万元以上,2014年纳税在3万元以上,2015年度纳税3万元以上(平均每月0.25万元以上)。(实际纳税金额按照企业出具的税务机关纳税证明为准);
6、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7.企业财务结构清晰,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总授信银行不超过3家(不包括房产、车辆按揭贷款的银行)。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盖公章)
3、完税证明:2013年、2014年、2015年(平均每月0.25万元以上)
4、公司简介
5、2013年、2014年年报(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
携带材料至区财政局、区民企局申报
办理时限
不限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区财政局经建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赣州市客家大道19号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195885
监督电话
0797-81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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