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章贡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章贡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21日

  章贡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市府办201954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省、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完成全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100人次以上的目标任务,其中2019年培训7700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末,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二、培训对象

  (一)企业职工。

  (二)就业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三)城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具备相应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经人社部门认定为职工技能培训基地,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其他企业可委托职业(技工)院校和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以工代训等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技能培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技能培训。按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国资办、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二)发挥职业(技工)院校基础作用。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培训,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式,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城乡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三)发挥社会培训力量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通过项目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城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工商联、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四)发挥各行业部门优势。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培训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开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培训层次和质量。区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动员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赣州技工学校)积极承担技能培训任务,重点承担“两后生”就业技能培训;章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培训项目,负责本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完成政府补贴性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培训质量监督、工作考核等工作,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抓好督促落实绩效评价等工作。区发改委要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区财政局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保障,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季度对账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落实。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培训监管主体责任,有效甄别资金补贴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切实做好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对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开展的职业(工种)培训,要参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执行培训的准备、实施、考核、补贴申请等程序。行业主管部门将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并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区人社局提交资金申请;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培训资金并及时划拨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培训资金拨付至承担培训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对以虚假培训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已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明确的任务推进工作(任务数见附件2);要规范各类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统计口径,凡是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都要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围,并按月向区就业局报送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引导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用足用好政策,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章贡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暨职业技能提升行

          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章贡区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府补贴

              性培训计划

            3.章贡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情况月度统计表

   

 

   

  附件1

  章贡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暨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教育体育局

          主要负责人

  成  员: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国资办、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扶贫办、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区就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县级领导的,由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