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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未来五年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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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区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根据市委、区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责,提出以下具体政策措施: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排查。建立使用童工举报制度、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依法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二是重查处。按照《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应第6点) 
  二、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用足用好上级下达的“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锻炼,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按政策予以安置。(对应第11点) 
  三、依托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创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工商登记、代理记账、人力资源服务、法务咨询、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保障青年创业者获得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服务。(对应第7、9点) 
  四、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创业政策宣讲和培训,加大青年创业辅导与培训,邀请优秀创业人员,讲解和分享创业历程和管理经验,拓宽创业青年的思维和视野。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新讲堂、创意市集等方式,深度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和潜在青年人才。(对应第7、9、17点) 
  五、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个人创业最高15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20万元,公司或合伙共同创业最高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应第9点) 
  六、对入驻我区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的青年,给予创业运行费用补贴。创业期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应第9点) 
  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创业青年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应第9点) 

 

  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