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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工作提速增效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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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效果,促进各项工作提速增效,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机关管理、工作落实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一、加强印章管理
  1、规范印章管理。局机关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印章管理责任人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印章使用须严格执行用印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借用,或交由他人用印。机构撤销、单位撤并,须交回原有印章,统一由办公室封存。原印章损坏,经批准可刻制新印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印章。
  2、规范公章使用。所有文件、上报材料用印须按要求填报《区城乡建设局用印审批单》,由分管领导以上领导审批,涉及重大事项须由主要领导批准才能用印。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交印章管理人存档,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与有关单位的联合发文,会章时经办科室应校对签字后,按用印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规范公章外用。原则上公章应在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印模套印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经办人向办公室出具借条,借条上应列明印发公文的标题、份数及预计归还时间等。
  二、完善考勤制度
  1、强化打卡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指纹打卡制度,上下班按时打卡。确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打卡的,应在当周内按销号程序向办公室报备销号。
  2、加强考勤管理。局机关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考勤情况实行每半个月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同时对未打卡未销号人员进行提醒,特殊情况的可在公示期内补办销号。
  3、建立奖惩机制。从2018年7月起,实行考勤奖惩制度,一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日常考勤纳入绩效考核主要内容,用活用好绩效工资,每月保留的绩效工资与考勤情况密切关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等次兑现绩效奖励(详见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二是根据日常考勤打卡统计情况,对未销号情况按照迟到、早退、缺勤区分,经领导审批后,以月为单位,对迟到、早退的按次数分别给予每次20元扣款处罚,缺勤的扣发当日工资。
  三、规范局务会相关事项
  1、议题报送。局务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梳理需上会议题,重点梳理需会议讨论事项,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的议题不列入会议内容。会议资料由议题报送科室分别打印,在报送议题时一并报办公室统一安排,重要讨论事项资料应提前分发给参会人员研究。议题报送应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原则上超过报送时间不列入当次会议议题。
  2、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做到详细、无遗漏。会后由会议记录员负责,根据会议情况起草会议纪要,经征求参会人员修改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签。要求参会人员接到征求意见稿后按时反馈修改意见,会议纪要的草拟、征求意见、签发程序原则上在会后一周内完成。
  3、会议传达、报备、保密要求。会后,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召开科室会议,传达落实局务会议精神。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三重一大”报送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重大事项。参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涉密内容或重要敏感事项严格保密,出现泄密现象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规范文件落实
  1、文件受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受理,做好拟办、传阅、交办和跟踪落实工作,同时做好收文登记和流转登记,来文处理按照“当日文件当日处理”的原则,工作时间来文必须当日受理、传阅;工作时间外来文根据紧急程度酌情妥善处理,紧急文件应第一时间呈报领导阅知。涉密文件应严格按照规定送阅和管理。
  2、文件传阅。文件传阅按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具体责任人的流程,涉及下属单位的应同时转发。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将文件传阅至科室负责人,同时做好领导批示登记。各传阅领导应及时研阅,签署办理意见;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签收阅件,办件须及时落实办理意见和具体责任人,办件完成后将文件返回办公室,同时反馈办理情况。
  3、办件落实。对于急件、办件可由办公室根据科室职能划分,先交办,再传阅,领导批示后应及时将批示原文传达到位。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文件办理;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应在收到文件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做出情况说明。所有办件落实情况须反馈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重要办件的提醒、催办工作。
  4、责任追究。文件传阅应高速流转,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流转滞后,导致办理不及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文件办理严格按照限时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由分管领导约谈督办;被上级部门催办的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向主要领导做出说明;文件办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局务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执行上述办件落实规定。办公室要做好办件落实情况、催办督办情况登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