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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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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住建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章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章贡区东阳山3号,电话:8223257,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62条。其中法规文件14条,规划计划3条,政务动态141条,公示公告18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7条,行政执法6条,年度报告1条等,对工作动态、领导活动及重要活动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末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高位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设置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章贡区住建局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流程、监督考核和安全管理等,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加强行政执法信息规范化公开。督促各执法部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示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

2.反映工作动态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充实;

改进措施: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

1.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