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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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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编制全区交通运输专业规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计划编制;负责国家、省、市、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并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行使路政管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组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组织全区农村公路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全区道路货物运输、客货运站(场)、区内客运(公交、出租汽车客运除外)和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经营许可(备案)及道路运输牌照的核发和年度审验、物流服务业、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公共交通的行业指导和规划、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交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调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六)指导、服务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七)负责全区码头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物流发展规划、物流服务体系载体建设,整合资源,培育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区物流技术、标准、行业统计调查、分析、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物流协会发展、交流工作。

(九)指导全区公路营运车辆的技术标准管理,组织、服务交通运输系统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指导区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注册登记和监督检验,审批渔业船舶的购置、更新改造,进行渔港管理和对进出渔港船舶的签证,维护渔业船舶的水上安全。

(十一)负责权限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和公路施工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镇、村公路的安全监管,落实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二)负责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指导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电话传真:0797-8153256
    办公电话:0797-815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