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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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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局属各站、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章贡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             2020619日印发

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交字〔2020〕133号)要求以及区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政府、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扎实推进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在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管理单位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涉及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结合起来,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并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及各相关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有效治理。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贯彻实施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分年度任务表另行制定印发。

(一)排查风险隐患。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建立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物流站场、工程建设、公路治超等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梳理涉及我区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或“一图、一牌、三清单”,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彻底整治问题。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方式,坚决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狠抓责任落实。成立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简称:局工作推进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各单位和行业重点企业要成立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在局党政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强化运行管控。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优势,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探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最优安全运输承担”。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

召开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动员部署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分别于2020年9月7日、12月7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分别于每季度7日,将前一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局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定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分别于每季度7日,将前一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组日常事务性工作。局工作推进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整治重点工作。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问效问责。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加强对本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工作推进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分别是:

1、农村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公路站牵头各镇配合实施,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陡坡、急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超5年以上农村公路上的桥梁、通达农村旅游景区道路、通行校车农村公路路段、公交通行的农村公路、与铁路并行(相交、上跨)的农村公路、桥梁及其安全防护设施;履行交通建设项目(含养护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协助各镇做好通组道路、通25户自然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协助各镇履行交通建设项目(含养护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运管所牵头实施,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区属道路运输企业、驾校、汽车维修、汽车租赁、物流场站等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渔船检验等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3、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质监站牵头实施,主要工作职责: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国省道及农村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区治超办牵头实施,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国省道及农村公路的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场站源头治理,大力实施源头治超行动,坚持“一超四罚”,净化道路运输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送局安监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每月25日、每年12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至局工作推进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局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局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对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局工作推进组审议后,上报、区两级有关部门

局牵头的《章贡区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由其他直单位负责的事项,局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列出清单跟踪协调,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具体负责推动落实。

联系人:肖梦云,联系电话:0797-8161958,电子邮箱:2584239995@qq.com。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