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交通运输局 > 行政执法

未按照规定使用计时系统如实记录和上传培训记录

访问量:


案件名称
未按照规定使用计时系统如实记录和上传培训记录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赣州市泉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有限公司 null

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赣章贡区运驾培罚案[2019]年第01号

主要违法事实
赣州市泉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计时系统如实记录和上传培训记录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罚款。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78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方式:缴纳罚款5000元。期限:2019年-10-18到2019年10-18



决定机关名称
章贡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决定日期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