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水利局>概况信息

章贡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访问量:

工作职责
  

  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是区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包括:(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五)负责水利工程与河长工作。(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目前具体工作仍由区水保局承担)。(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九)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涉外工作。(十)协助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综治、信访、绩效、公共节能、政务公开、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教育、工会、财务等方面工作;联系社区工作。

  (二)业务室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承担区河长制日常工作。指导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运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月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承担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管辖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并监督全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和交流。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协助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协助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承担水土保持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