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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关于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的若干补充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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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核心,以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平台,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加快培育1+3”农业特色产业,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利益联结贫困户模式

(一)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自愿发展果树、蔬菜、家禽等形式的庭院经济,利用“门前屋后”零星土地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发展村级合作社。农业资源较多的村,以发展产业扶贫基地为主,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入股等形式与贫困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对农业资源较少的村、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引导村级合作社发展服务型经济,鼓励创办农村电商、代办代购、扶贫车间、劳务输出、储运加工等服务实体,为贫困户提供生产生活岗位,增加收入。

(三)产业扶贫基地。鼓励村级扶贫合作社流转耕地围绕1+3”农业特色产业建设扶贫基地。引进农业企业、能人老板发展的产业要符合章贡区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建设的产业扶贫基地要科学管理、合理经营,充分发挥扶贫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流转撂荒耕地统一种植,发展一村一品。

(四)一领办三参与。鼓励村干部与能人领办,村党员、村民、贫困户共同参与的模式开展产业扶贫工作。鼓励能人大户通过实践操作把技术传授给有意愿的农户,带动共同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镇村产业扶贫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把产业扶贫作为高质量脱贫的重要举措来高位推动。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指导责任、帮扶单位帮扶责任,分工合作共同抓好产业扶贫攻坚。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暨帮扶干部的指导帮扶作用,协助村两委做好庭院经济、合作社带动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帮扶。区农粮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帮扶力度,专门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村一一对接,定期到村帮扶指导。落实农业产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农业资源较多的村至少培育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

(三)财政资金保障。保障果树树苗购置、果树管理费、技术培训资金等产业扶贫经费。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贪污、挪用、截留专项扶贫资金,落实资金公开公示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村级扶贫合作社(村两委)申报镇级审批区行业管理部门验收扶贫办审核财政拨付奖补资金的程序管理资金规范使用

(四)确保持续发展。村级扶贫合作社组建后须依据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选准选好特色产业、落实好经营主体,确保带动贫困户取得稳定可持续收入。

(五)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对各镇部门落实产业扶贫攻坚责任情况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精准扶贫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结果运用。

四、其他事项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区级其他同类型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就高不就低。

本办法由区农粮局负责解释

附件:1.章贡区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办法

2.章贡区村级扶贫合作社建设产业基地奖补办法

3.章贡区贫困户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奖补办法

      4.章贡区“一领办三参与”带动贫困户奖补办法

附件1

章贡区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办法

鼓励村级扶贫合作社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引导、带动贫困户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零散土地发展庭院经济,实现就近就地发展产业,前屋后方寸之地变成创收之所

一、奖补内容

(一)种植果树发展庭院经济;

(二)种植蔬菜发展庭院经济;

(三)在做好“五净一规范”的基础上,小规模散养鸡鸭等家禽。

二、奖补政策

(一)区果业局遴选易管理、见效快的果树品种(如桑葚、百香果、李、桃等),贫困户自愿种植,按照“一家一亩果”的标准,免费提供每户贫困户不超过30株果树树苗。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协助做好果苗定植,跟进掌握贫困户管护情况。

(二)果树树苗定植后的前两年,区果业局指导村级扶贫合作社、帮扶单位在9月前后核实验收果苗管理、生长状况,对已成活、生长良好的,按程序每株果苗每次发放10元管护费给贫困户。管护费发放两年。

(三)非贫困户庭院自愿发展种植果树的,原则上控制每户不超过10株的果苗,与贫困户一同摸底、免费提供。非贫困户不享受果苗生产管护费政策。

(四)发展蔬菜、小规模散养鸡鸭等家禽的,分别为每户贫困户提供一包复合肥(50KG45%含量)、总数不超过30羽鸡鸭等禽苗。达到奖补条件的,按《章贡区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区精扶办字〔201832号)文件落实蔬菜、家禽的奖补政策。

三、其他要求

1.果树种植密度和要求要按照果树品种特性和技术规范进行,不能盲目密植、随意种植,否则不予扶持。

2.城市规划严控区以外,扶持发展庭院经济种果区域。严控区内不予扶持。

附件2

章贡区村级扶贫合作社建设产业

基地奖补办法

鼓励以村级扶贫合作社为平台,促进耕地流转,建设产业基地发展产业。基地不得贪大求全、过于追求规模,要确保基地能长久运行和产生效益,产权归村级合作社所有。对村级扶贫合作社新建的产业基地予以奖补。

一、奖补内容

1.新建蔬菜基地10亩以上或食用菌1万袋以上的;

2.新建百合、葛根、何首乌、金银花等中药材10亩以上的;

3.新建猕猴桃、鹰嘴桃、百香果、草莓、青枣、火龙果、葡萄等精品水果10亩以上的;

4.新开发花卉基地10亩以上的;

5.新开发油茶30亩以上的;

6.实施油茶低改50亩以上的;

7.新建家鱼养殖基地8亩以上或小龙虾、甲鱼、泥鳅、黄鳝等特色养殖基地5亩以上的;

8.新建养蜂基地50箱以上的。

二、奖补条件

1.村级扶贫合作社建设的产业基地,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引进能人或企业租赁经营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实现基地正常运作产生效益。

2.联结带动(包含土地流转、劳动务工、订单生产、要素入股等模式)不少于10户贫困户,联结带动的贫困户户均年增收不低于当年国定脱贫线的20%

3.基地实行挂牌管理并制作简介公示,明确带动贫困户情况。

三、奖补政策

村级扶贫合作社建设产业基地达到上述规模并正常运转的,区财政一次性奖补每个村级扶贫合作社8万元。

申报奖补时间不限,成熟一批、奖补一批。

四、申报奖补提供的材料

1.土地流转到位,提供流转合同。

2.联结带动务工的,发放工资一个月以上。

3.基地正常生产。

附件3

章贡区贫困户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奖补办法

一、发展内容

鼓励村级扶贫合作社流转贫困户零散撂荒耕地或贫困户以耕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统一种植红薯、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或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取得收益。根据收益按股分红。

二、奖补条件

种植面积达到10亩以上。

三、奖补政策

1.区财政对村级扶贫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贷款全额贴息。

2.流转耕地面积30亩以上,村“两委”按《章贡区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奖励奖补办法》(区府办字201638号)文件精神享受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附件4

章贡区“一领办三参与”带动贫困户奖补办法

鼓励“一领办三参与”(村干部与能人领办,村党员、村民、贫困户共同参与)模式发展产业。对带动农户发展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予以奖补。

一、奖补条件

种植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花卉等面积10亩以上、油茶30亩以上、食用菌5万袋或水产养殖面积5亩以上的,自身发展种、养业有一定经济效益,并自愿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能开展产业实践培训,提供种苗带动农户发展其产业达到2亩(万袋)以上。

二、奖补政策

1.培训并带动一名贫困户发展其产业并帮助其脱贫致富,发展种植达到2亩(油茶达到5亩)以上、水产养殖达到2亩以上、食用菌达到2万袋以上,5000/人一次性奖补。

2.培训并带动非贫困户新发展其产业,发展种植达到2亩(油茶达到5亩)以上、水产养殖达到2亩以上、食用菌达到2万袋以上,按3000/人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