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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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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辖区内从事下述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加工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1、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 
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 
3、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4、棉花种子; 
5、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申办材料
   
1、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2、标签式样; 
3、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 
4、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5、农业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均为复印件); 
6、其它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区农业和粮食局农业生产科领取申请表→区农业和粮食局农业生产科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区农业和粮食局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给审查认可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并给予说明。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1天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区农粮局生产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明路26号(341000)



联系方式
0797-7386016

监督电话
0797-73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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