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三资企业法"、“外资审批通用法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null
办理条件
已在章贡区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的企业应按照公司法与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申办材料
(1)注销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
(3)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刊登注销公告报纸原件
(6)清算报告原件
办理程序
一、注销批准的办理
企业成立清算小组,依法清算。企业清算小组成立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天内在分2次《赣南日报》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登报45之后向审批机关提出注销申请。
1、企业向审批机关报送:
(1)注销申请报告(原件)
(2)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原件)
(3)缴销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清算报告(原件)
(6)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2、审批机关出具准予注销的批复和注销回执
企业凭批复和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1-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章贡区市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章贡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7-819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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