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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办理,企业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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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null

办理条件
  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申办材料

  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
  

  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②
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③
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登记材料。

  ④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⑤携带公章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章贡区市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章贡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7-819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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