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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农医中心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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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继续做好新农合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村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得农村居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继续完善我区新农合政策。在总额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基础上,继续完善按床日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将癫痫、重症肌无力纳入门诊大病(慢病补偿范围)。 
  3、参合筹资工作。参合率目标要求稳定在98%以上,个人参合缴费大规模在2015年元月完成,2月底结束;指导镇村参合人员信息登录;个人参合缴费资金转入基金专户; 
  4、协调区、镇民政部门核实确认低保、五保等优抚对象参合的基本信息数据。 
  5、基金管理。统计、分析2014年度全年实际运行数据和补偿费用支付情况;完成2014年度基金决算;编制2015年基金预算;协调处理民政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个人参合缴费资金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入账;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费用报账资金核审、拨付 
  6、大病保险。按规定划转2015年大病保险资金;做好2014年住院及大病(慢性病)门诊补偿参合人员的筛选、结算工作;统计、汇总、分析上年度大病保险结算运行情况 
  7、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1)执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遴选区、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督查力度。 
  2)开展病历抽查核对工作。组织医、药专家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参合患者住院病历的核查,其中对民营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按100%的比例抽查;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按30%的比例抽查。经查实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3)完善报账补偿材料的审核工作。梳理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三个目录”,以利于各医疗机构核算员对报账补偿材料的核对和医务监督科对报账补偿材料的审核工作,及以利于审核标准的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对报账补偿材料的审核原则上按50%的比例抽查。 
  4)开展床头现场审核。对区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房进行现场床头核查,原则上每季度1次,全年不少于4次到病房进行现场审核,经查“挂床”住院的,对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和参合农民均不予支付,由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5)开展医疗费用分析反馈工作。根据基金科提供的报表,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住院费用超过规定的量化指标(如人次均住院费用、国家基本药物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等)的,及时与各相关医疗机构沟通,并予以通报;对补偿金额超过规定补偿总额标准的,对其超过部分的补偿金额按季度亦暂缓拨付,年终统一结算。 
  6)加强对参合农民报帐监管,核实身份,杜绝冒名顶替就医。 
  8、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1)加快新农合IC卡的建设速度,争取6月底将卡发放到位; 
  2)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工作的科学管理,加快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基础建设,梳理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三个目录”及其他各项新农合政策,以利于农民快捷、准确报帐补偿,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和政府的公信力。 
  9、加强区、镇新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或倡导定点医疗机构岗位大练兵的形式,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岗位技能,进而提高新农合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民。提倡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综合业务能力。 
  10、门诊统筹 
  1)继续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如参加各镇村医工作例会,宣传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等规定,实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求定点的村卫生所主动公示医疗收费标准、新农合补偿政策及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要求镇卫生院每月必须随机抽取下属定点次卫生所上个月5—10%比例的门诊统筹补偿处方进行随访和核对,按随访核对情况扣减补偿款,并将信息反馈至区农医中心。 
  3)区农医中心每季度督察一次,每年安排二、三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亮黄牌,累教不改直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