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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华天湘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毒间未启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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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赣州市华天湘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毒间未启用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赣州市华天湘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福明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章贡卫(公)罚[2021]SN003

5、主要违法事实:20200601日我局卫生监督员在赣州市华天湘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设置的消毒间无上下水,不能正常使用,我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及现场笔录(限15天责令整改),20210404日我局监督检查再次发现该酒店消毒间仍无法正常使用。

6、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及《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