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

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访问量:

1、案件名称: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3、法定代表人姓:刘秀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医罚〔2021〕0040

5、主要违法事实:执业医师温连生未注册或多机构备案在章贡区水南镇长塘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8日给患者罗忠英、谭未来、候维英3人开具治疗处方笺4张

6、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及《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