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王氏草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王氏草药店
3、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本荣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医罚〔2021〕0022号
5、主要违法事实:王氏草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6、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