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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仁济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文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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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赣州仁济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文书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赣州仁济医院

3、法定代表人姓名:韦宇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章贡卫医罚〔2023〕018

5、主要违法事实:该医院1.使用了未注册或多机构备案在该医院的医师黄重峰于2023年9月13日给患者郑桂平实施了静脉麻醉。2.于2023年9月13日给患者实施了静脉麻醉下无痛人流术,未书写麻醉记录单;2023年7月1日至9月19日给患者杨景亮、戴国俊、廖俊毅、罗云海等53人实施了包皮环切术,未书写手术记录

6、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第(九)项及《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