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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戴妃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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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章贡区戴妃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章贡区戴妃美容店

3、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医罚[2022]ZJ001

4、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冰点脱毛医疗美容服务。

  5、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798元及相关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6、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与之对应的《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版)》的规定。

  7、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