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null
办理条件
护士专业初级(士)资格
申办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理专业(助产)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
6、医疗机构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3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8、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9、已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和中止注册两年以上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注册机关指定的医院(二级经上医院)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办理程序
设置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呈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
接省卫计委通知后,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章贡区卫计委医政医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章贡区卫计委医政医管科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199324
监督电话
0797-8199320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网络问政平台咨询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