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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办理《一胎生育证》办证须知,婚姻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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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规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农民

办理条件
育龄家庭

申办材料
    
       带齐下列材料:照片男方一张、女方三张,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孕产检证明,夫妻双方单位证明,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表格填写要实事求是,字迹端正)。
   

办理程序
    1、女方带身份证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或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孕产检(近期在镇级以上公办医院进行检查并出具了证明的,不再重复检查,予以认可)。
 
    2、《一胎生育证》在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一胎生育证》要在出生半年内办理好。 
    3、怀孕满14周的妇女因医学需要确需终止妊娠的,须经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否则,将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已发生育证的收回。


办理时限
当时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由各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地点: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办理

邮编:3410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赣江计生办:8275763       解放计生办:8291024

     东外计生办:2167272        南外计生办:8204135

     水东计生办:8461916        水南计生办:8382385

     水西计生办:8251394         沙河计生办:8186266       

     沙石计生办:8481229 



监督电话
0797-8278503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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