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null
办理条件
符合餐饮、公共场所设置条件
申办材料
身份证、申请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平面布局图等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监督员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颁发许可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章贡区卫生监督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章贡区行政服务中心(阳明路)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7386887
监督电话
0797-8199317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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