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上办事 > 面向企业

章贡区餐饮、公共场所行政许可程序,设立变更

访问量:


事项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null

办理条件
符合餐饮、公共场所设置条件

申办材料
身份证、申请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平面布局图等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监督员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颁发许可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章贡区卫生监督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章贡区行政服务中心(阳明路)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7386887

监督电话
0797-8199317

网上咨询
点击进入网络问政平台咨询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