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申请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凡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
2、如何界定“农村籍”?
答: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的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3、如何界定“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的含义?
答:已享受退休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中,在核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若已兑现“军龄计算为工龄”、“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不能认定;若未兑现,应当认定。
4、复员回农村的志愿兵、士官能否享受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
答:复员回农村的志愿兵、士官,如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能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