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福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赣州市章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日决定:
任命:
刘福生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 丹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小英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钟东玮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霖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扶贫办公室主任;
刘青山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黄宗江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春华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钟 亮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小兴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昌文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 晶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德胜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涉及机构改革政府工作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