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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审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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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章贡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原则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发布内容

围绕区审计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部门相关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常规板块的更新。重点加强对党建活动、审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信息更新要求

(一)各股室每月至少报送两篇政务公开信息稿件到办公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参加会议培训、审计业务工作进程等。

(二)办公室需按要求定期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发现更新不及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股室提供稿件进行更新发布。

四、信息发布要求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必须经过严谨审核无误后再报送到办公室办公室需对信息发布格式进行规范审核

(二)信息中涉及的具体地方、单位、人名等,应标示其完整的称谓或者规范简称,不得使用“我县、我局、×领导”等代称。

(三)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应准确无误,内容应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敏感数据、敏感字。

五、信息审核要求

(一)各股室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遵循三级审核机制,股室负责人负责一级审核,主要包括信息内容的整理、编辑;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审核,主要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修改;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对信息内容可否发布上网进行审批签发。

(二)各股室在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章贡区审计局信息内容发布审批表》并交到办公室进行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六、督查考核

(一)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并每月10日前对各股室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

(二)办公室在每年12月底对各股室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年评选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加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