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计划

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访问量:
 

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赣州市章贡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仔细梳理,认真总结归纳,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承接食药、卫监所、质监职能后,我局及时梳理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内容,让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责任追究更加标准化,有效约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目前全区41个部门共2211项权力清单,我局769项,占全区35%

今年,全区2017年新登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3796户,同比增长19.4%。其中企业4128户,同比增长23.3%;个体工商户9668户,同比增长17.8%。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共58156户,同比增长31.8%,其中企业13952户,同比增长43.4%;个体工商户44204户,同比增长28.6%。注销企业1147户,同比增加568户;个体工商户5460户,同比增加2793户。今年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461户;全区实有 5893食品经营户。

(一)放宽市场准入

认缴制登记情况。认真落实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改革措施。据统计,自201431日至20171130日,我区共登记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 11730户,登记国务院规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企业6户。

简化住所登记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赣市府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对“一址多照”、“住改商”按规定进行了登记。其中,按“一址多照”登记的集群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800余户、对3846家“住改商”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要求提交了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村)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其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材料;集群注册企业及“住改商”登记已占居新增企业的45.8%,其中我区的创客咖啡工厂创业孵化基地、章贡经开区飞天电商园登记、沙河物流园登记、章贡区辖区内高校区内集群注册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创业的强大空间。

“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情况。201711930日,我局共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6135户。自2017101日实行“多证合一”以来,我局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344户。

网上登记情况。2017101日起,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平台正式实施,我局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开展了公司设立登记外网申请、内网审批工作,截止1130日,全局共受理外网申报名称1726户,审批网上设立申请1288户。

前置改后置登记情况。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我市自行设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对原自行设置的股权变更提交税务完税证明材料、入驻工业园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等需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证明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进行了清理,使企业变更登记办理程序更加便利。自2014722日至20171130日止,共为2783户企业、12349户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前置改后置设立(开业)登记。自去年5月份开始,对企业登记的涉及前置改后置的经营范围,我局在受理时均实现了双告知工作,目前已有5494户企业开展了“双告知、一承诺”,已推送企业数据5494余条。

简化市场主体注销流程。201661日起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简化注销流程,201711日至1129日,我局依职权办理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1587 户,简易注销企业773户,其中在今年31日后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出台的《简易注销登记规定》办理的企业简易注销570户。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出台了《章贡区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将“先照后证”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纳入相关监管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联动约束机制。截止目前,共有2386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377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江西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我局圆满完成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区企业年报率达94.29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10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9.5 %,市场主体活跃度再创新高。

认真开展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截止目前,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有1079户,其中因未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达1021户;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0户;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1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共有445户,其中因被报年报公示信息的企业273户;已履行即时公示信息义务的67户;已更正公示有关信息的91户;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14户。

开展企业清查吊销工作。为提升企业活跃度充分发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约束措施的作用,20176月,我局借企业年报契机,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企业专项清理工作,联合地税部门梳理出未公示20142015两个年度报告的企业共418户,按辖区交由各分局逐户核查,目前已依法吊销418户企业营业执照。

加强企业信用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截止目前,已累计归集除工商登记信息以外的数据17824条,其中,行政处罚1628条,行政许可15632条,抽查检查379条,小微企业扶持9条,荣誉信息84条,判决文书5条,抵押登记81条,信用承诺87条。截止目前,我区数据量仍位列全市各县(市、区)上传数据量的第一位。目前,我区已有47个部门拥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监管协同子系统帐号。

积极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认真履行查无职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 4起,罚没款11.08万元。加强部门联合联动。为保持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查处无照经营抄告制度,共查处涉及前置许可无照经营户62户,其中卫生49户、安监2户、文化6户、公安5户,均已抄告相关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对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赣市府[2017]15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单位进行了第四次征求意见,相应的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疏理出我区10个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28项,后续事项按照2017章贡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于11月移交区编办牵头处理。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对江西省浩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因股权冻结、黑名单、未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以及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异常名录等,在2017年度章贡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市政工程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入库企业复审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入库企业,受到限制。

(三)提升服务功能方面

推行“八项服务”制度。一是首席代表服务制。我局专门指定企业注册局局长和行政审批科科长为首席代表,今后凡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企业前来市民中心我局注册窗口,从咨询服务、指导填表、名称预核、受理核发营业执照等事宜,原则上由首席代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办理,对招商引资企业做到“亲人式”接待,“保姆式”落地服务,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最快捷最优质的服务。二是预约服务制。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现场申请等方式与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约定时间,来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业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通过电话查询结果。三是即时服务制。登记注册窗口全面简化登记注册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除需要对登记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外,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予以办结领照,对所提交的材料不全或内容不够完整的,当场给予一次性告知限时补救。四是延时服务制。登记注册窗口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可在工作时间以外为有需求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提供办照事务服务工作,为前来办事或来电来函的办事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五是导向服务制。在登记注册窗口向需要办理前置或后置审批的招商引资企业申请人提供前置或后置审批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六是上门服务制。根据招商引资企业的需要,我局将指定业务精通的企业注册联络员上门进行登记注册指导,提前介入,实行领办、帮办、速办,全程负责,高效服务。七是“容缺受理”制度。面向所有市场主体,涵盖所有登记事项全面推行登记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制度,即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非关键材料有欠缺的申请,根据服务对象承诺,先予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在申请人领取执照时,再行补充或更换。八是线上线下“同服务”制度。不断升级章贡工商企业登记服务群,通过QQ、微信平台吸纳招商部门、企业代表、代办人员等成员加入群,打破时间地域限制,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专业的在线业务咨询、行政指导,实现动态即时服务。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许可时常用的自备文本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分类细化整理,上传至“群共享”,方便群成员下载。同时,在“群公告”定期发布新政策新法规,并开展疑问解读,让群成员及时了解登记新动态。

实行“一人审核”。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户)的登记办理一律授权给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不需前置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名称核准、企业住所变更、减少经营范围、备案登记、补(换)发营业执照等简易登记备案事项,实行“一人审核”。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配合立法工作情况

积极配合上级立法工作,对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按时回复并提出建议,对市级层面拟将市直相关部门执法权限调整至城市管理部门并将部分执法权限下放至章贡区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及时提出并报送3条可行性意见。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情况

按规定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3件,其中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件。此外,对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及时报送备案。本年度未出现规范性文件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

局党委都能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向下向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局有关重大决策和部署。

(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

聘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刘玮和江西明理(赣县)律师事务所林孔华两人为单位法律顾问,在今年1起行政复议案件和4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为我局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机制情况

召开局党委会专门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后评估制度,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案卷卷宗、行政许可等重要文件资料统一由档案室履行监管职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

本年度我局有1起被复议案件,未出现被纠错情况。20175月,管佑龙对我局作出的《关于管佑龙投诉康来泉净水器有关问题的答复》不服,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经审理,区政府维持我局作出的《答复》,驳回了管佑龙的复议请求。

(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有4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案件败诉情况。20175月,章贡区人民法院受理刘伟民起诉我局及第三人赣州世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审理,章贡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伟民的起诉。20176月,章贡区人民法院受理董杰起诉我局行政登记一案,经审理,章贡区人民法院驳回董杰的起诉,后董杰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20177月,于都县人民法院受理刘伟起诉我局食品行政处罚主体有误一案,后刘伟撤回起诉申请。20178月,章贡区人民法院受理管佑龙不服我局及区政府、第三人深圳市康来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审理,章贡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管佑龙的起诉。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敢于亮剑执法,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8件,罚没入库金额605.9万元,其中工商类47件,食药类107件,质监类24件。我局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如对当事人作出罚没2万元以上(含2万元)行政处罚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除此之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调解等均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

(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制定行政执法名录库名单,2017年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列入双随机目录内的58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4家定量包装企业,16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25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五)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未出现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的现象,按时按质量完成相关资料的录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情况

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不推诿、不回避、不扯皮,真心实意地落实意见、提案。全年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情况

单位负责人积极答辩并依法出庭参加本年度4起行政诉讼案件,依法服从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并及时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三)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7年我局紧扣市民朋友信息需求,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听证会工作制度。2017年依程序规定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期限和要求提交答复、证据材料依据,单位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我局能按照要求落实行政复议意见,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不存在办理复议案件存在重大失误,被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令纠正的情况。

(二)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政调解工作精神,开展了以消费调解为主的行政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各类行政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今年我局共受理、调解各类申(投)诉和举报2061件,其中通过系统分派的有1989件,通过书面转办的有37件,其他形式35件。办结率达到10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2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作出具体工作部署,政研法规科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各科室积极认领任务,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都向区政府报告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局领导班子召开局党委会集体学法5次,领导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全省工商系统每月一法在线答题活动和专门法律知识等考试。

(三)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场监管体制调整之后,我局承担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能。面对全新的监管领域,我局不等不靠,自我加压,从教育培训入手,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一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制度,2017年还开展了新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多次邀请省、市业务专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新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推行业务“传帮带”,实行“跟班作业制”,锻炼执法办案人员的执法技能。三是开展封闭式军事化训练,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心理健康讲座和体能训练,强化队伍执法的纪律性和战斗力。四是以考促学,组织单位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业务大练兵,江西省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等考试,检验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促进队伍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五是以会促学,组织全局办案人员、法制员参加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观摩学习,提高全局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积累办案经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上述培训教育,队伍学法用法氛围浓厚,先后有46人取得法学专业文凭,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8人经过考核成为办案机构法制员。队伍执法能力的明显增强,确保了我局承接新业务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

政研法规科作为我局专门法制机构,努力完成上级法制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任务。局财务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八、特色工作

(一)先进典型进行重点报道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钟东玮同志荣获“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成为江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我局报送的“法治故事——《法治与民生的转身相拥》”入围2017年江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故事”候选。

(二)圆满完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1222上午,我局举办2017年赣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暨章贡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演练活动,以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为假想事件,通过情景模拟,将以此典型食品安全事故的全过程依次呈现,通过演练,检验了食药监和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突出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检验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市委市政府、市食药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

(三)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完成年度工作要点专项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四)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我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认真分析汇总数据,保质保量完成了考核数据采集工作。

 

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