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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章贡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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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章贡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章贡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4

 赣州市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34日印发



2022年度章贡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生产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制定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检查形式

检查组由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组成,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认真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并将检查结果现场录入“赣州智慧食药监管系统”APP。如需抽取成品及原辅料进行检验,按规定程序执行。

(一)日常检查: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章贡区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试行)》,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二)“双随机”抽查:根据“双随机”的原则,对被检食品生产单位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组织开展随机检查;

(三)抽样检测:按照2022年度食品监督抽样检测计划,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四)飞行检查:根据监督抽样、投诉举报、不良事件监测、日常监督检查及其他信息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时间、人员构成和方式,对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不提前告知的有因突击检查。

三、检查频次

根据食品生产者的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高风险生产者的监管优于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者,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以上;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以上;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以上;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以上。

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在发证后3个月内由食品股和基层分局共同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小作坊按照《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市质监字〔201874号)要求,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以上。

停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股递交停产报告,待准备恢复生产时由企业向食品股递交恢复生产报告申请,食品股同属地分局对复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停产的食品小作坊向属地分局递交停产报告,待准备恢复生产时向属地分局递交恢复生产报告申请,分局对复产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

四、检查内容

(一)查生产者,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者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通过监督检查,督促生产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的食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辅料、未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整治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假制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规范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白酒、食用油、肉制品、其他粮食制品、桶装饮用水等专项监督检查。

(五)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和张贴。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书面责令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被检查单位应限期内向实施检查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有整改前后图片对比),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食品生产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人员,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省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南》的要求,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移交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导向,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检查完毕及时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建档保存,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附件:1.章贡区2022年度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表

      2.章贡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停产情况统计表。

附件1:章贡区2022年度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表.xls 附件2:章贡区2022年度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停产情况统计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