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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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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4、组织实施区商标和名牌战略;指导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区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7、组织拟订并协调区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上报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依法承担对区属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区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区属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区属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9、管理和实施区质量监督工作;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负责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查处辖区内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区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区属拍卖行为; 
  12、负责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3、主管全区标准计量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推动区属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区属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认证认可;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制度;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区属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的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察责任。监督检查区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负责监督实施本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区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区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规范本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办法、措施,参与制定本区农贸市场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农贸市场的选址、设计和升级改造方案的初审,监督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按标准对市场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参与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的竣工验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030.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39.05万元,较上年增长42.02%;本年收入合计4691.27万元,较上年增长41.1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5030.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990.28万元,较上年增长55.8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支出,二是全面接管“三合一”职能,各项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0.03万元,较上年下降88.19%,主要原因是:全面接管“三合一”职能,各项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3.74万元,决算数为49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及全面接管“三合一”职能,各项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1.99万元,决算数为391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8.54万元,决算数为67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2.04万元,决算数为2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17万元,决算数为14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8%。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403.62万元,较上年增长64.7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55.58万元,较上年增长70.84 %,主要原因是:全面接管“三合一”职能,各项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7.31万元,较上年增下降13.99 %,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0月起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58万元,比2015 年增加562.12万元,增长70.84 %。主要原因是:全面接管“三合一”职能,各项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76万元,决算数为51.80万元,完成预算的74.2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决算数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机构体制改革下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76万元,决算数为51.80万元,完成预算的79.9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及严格用车管理。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3%。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6%。 
  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全面反映了资金的使用绩效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绩效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区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经费制约运用抽检的手段开展监管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工作方式创新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大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商品抽检力度;二是创新消费理赔方式,开展消费环节“投诉首问和赔偿先付”试点工作,为实现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创造条件。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